1.自核自繳
自核自繳,是指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款、自行填寫稅收繳款書,自行到指定銀行交納稅款的一種納稅方式。對于采用自核自繳方式的單位,必須事先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核批準.主管稅務機關還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
2.查賬征收
查賬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提供的賬表所反映的經營情況,依照適用稅率汁算繳納稅款的方式。該方式適用于賬簿、憑證、會計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生產經營情況、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3.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稅務機關對不能完整、準確提供納稅資料的納稅人采用特定方法確定其應納稅收入或應納稅額,納稅人據以繳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
4.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征收
(1)代扣代繳,是指持有納稅人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從持有的納稅收入中扣繳其應納稅款并向稅務機關解繳的行為。
(2)代收代繳征收,是指與納稅人有經濟往來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借助經濟往來關系向納稅人收取其應納稅款,并向稅務機關解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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